按照《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(2017-2021年)》(发改能源〔2017〕2100号)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,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工信厅、财政厅、生态环境厅、住建厅、自然资源厅、市场监管局、银监局、证监局、能源局、新疆军区保障部、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等12个厅局,联合印发实施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(2018-2021年)》。
下一步,我委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统筹衔接,合力推进自治区清洁取暖工作。同时,督促各地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(2018-2021年)》发展目标,认真谋划,加强组织领导,细化工作方案,建立信息报送机制,严格监督考核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确保到2021年顺利完成既定目标。
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,清洁取暖
专注新疆节能煤改电——电采暖项目BOO投资、营运商
公司地址:新疆,昌吉州阜康市,康宁路金融大厦2层
咨询电话:13808069599、13880869997
官方网站:www.xj-apus.com